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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基层减负要强化责任担当
今年以来,新疆自上而下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了攻坚合力,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。但也要清醒地看到,形式主义积弊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不仅会以各种形式死灰复燃,甚至存在“形式主义”减负,搞得基层干部负担没减下来,责任担当也没提上去。
针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顽瘴痼疾,近年来,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了一系列减负举措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。不久前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,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措施要求,为基层减负作出制度性安排,旨在充分激发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
今年以来,新疆自上而下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了攻坚合力,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。但也要清醒地看到,形式主义积弊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不仅会以各种形式死灰复燃,甚至存在“形式主义”减负,搞得基层干部负担没减下来,责任担当也没提上去。
从新疆公开通报的数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来看,有些做法看似是为了推进工作,实则存在工作留痕多、大搞排名、问责泛化等种种问题,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留痕和排名,越干越怕,却无助于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水平。
基层减负不是减去责任,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。这就要求学透用好《若干规定》,树立为基层减负赋能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;厘清权责,解决基层职责边界不清、权责不一致、责能不匹配等问题,避免“小马拉大车”。
同时,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引导和激励广大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鼓励他们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中磨砺提升工作能力,以更饱满的热情、更坚定的步伐,全心全意深入群众、服务群众。(文/张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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